三七五租約是什麼?跟三七五減租一樣嗎?《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規定地主對於佃農所收取的田租不得超過全年收穫總量的37.5%,簡單來說就是維護佃農的耕地權,且非因法定事故地主不可提前收回。
這樣的耕地可以買賣嗎?可以貸款嗎?如果地主收回需要負擔多少補償呢?本篇整理耕地三七五減租規範土地之買賣、貸款、補償與查詢方式,一起來了解吧!
三七五租約是什麼?跟常聽見的「三七五減租」是一樣的嗎?
是的沒錯!《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是民國38年開始實施的,簡單來說最主要的規定就是「地主對於佃農所收取的田租不得超過主要作物正產品全年收穫總量的37.5%,如果原本約定的地租超過37.5%也要下修到不得超過37.5%。
其餘還有零零總總相當多規範,像是農舍如果本來是無條件供給承租人使用的話,也不得藉故收回、或是不得預收地租及押金、承租人可以自由改良耕地等等。
其中有項規範,表示在租約期滿之前,除非承租人死亡無繼承人、承租人放棄耕作、地租積欠達兩年總額、一年不耕作、或是經法定變更為非耕地等以上這 5 種狀況,地主都不得提早終止租約,否則須進行補償。
也因此許多有三七五租約的地主,想要用此耕地進行貸款或買賣,就變得相當棘手。